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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对象应该是谁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自首是犯罪行为人基于对所犯罪行的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的认识,主动接受司法机关追究的一种法律行为。
法律咨询:
您好,自首应向哪些机关或个人投案?
律师解答:
自动投案的对象是有关机关和个人。这里的有关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公、检、法的派出机构;公、检、法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犯罪人所属的国家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如果在农村,包括犯罪人所属的乡、权政府及其治保组织。城镇的无业居民、未就业的未成年人犯罪的,除了向司法机关、所在街道组织投案外,还可向其亲属、父母所属的机关、单位投案。犯罪人除了向以上有关机关投案外,还可以向某些个人投案。这些“个人”主要指执行职务以外的司法机关及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农村,“个人”主要指基层党政干部,如党支部书记、村长、村治保主任等。但是,如果这些“个人”根本不可能将其犯罪告知司法机关,甚至可能帮其掩盖罪行的,就谈不上投案。
相关法律知识:
犯罪嫌疑人可以向以下单位或个人投案自首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2)、其所在单位。
(3)、城乡基层组织。
(4)、以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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