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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累犯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普通累犯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是故意犯罪。设立累犯制度的目的在于遏制犯罪人的再次犯罪。
刑度条件:前罪被判处的刑法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这就是说,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较重的罪。
时间条件: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5年以内。
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看完本文之后,我们知道想要成为累犯就要达到本介绍的这些条件,所以不清楚的朋友可以通过本文来进行深入了解,这样对于累犯就会有详细的了解,也能知道在法律上的量刑。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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