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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漏罪名能构成累犯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遗漏罪名能构成累犯吗

累犯从重处罚是刑法的基本原则。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因为累犯被抓获后,发现其上次服刑之前有尚未被发现并被处理的罪行。那么说明犯罪嫌疑人并未主动交代曾经遗漏的犯罪事实。

法律规定

刑法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第六十六条 【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曾经有遗漏罪名的情况再次判刑,并不是累犯,但是被漏罪了之后追回来的话,受到的处罚同样是不小的,请大家要能够好好清楚。对于遗漏罪名是否构成累犯或是遗漏罪名的处罚,可以通过在线律师咨询网在线咨询律师自己该怎么样应对这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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