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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适应取保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累犯适应取保吗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的条件之一是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不致社会危害,而累犯对社会是有一定危害的,所以是不适用取保候审的。

相关法律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七十八条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累犯如何处罚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2、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即一般累犯。

特别累犯,根据《刑法》第66条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累犯有三种法律后果:

(1)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应当从重处罚。

(2)根据《刑法》条74条的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3)根据《刑法》第81条的规定,对于累犯不得假释。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的条件之一是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不致社会危害,而累犯对社会是有一定危害的,所以是不适用取保候审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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