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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狗累犯可以取保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偷狗累犯可以取保吗

如果偷狗构成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可能是属于累犯的,侦查机关一般是不会批准取保候审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关于累犯的刑法适用

修订前《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三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从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来说,只要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超过三年,再犯罪也不构成累犯。

修订后《刑法》第六十五条,将修订前《刑法》规定的三年修改为“五年”,即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就构成累犯,应当予以从重处罚。

单纯从构成累犯的时间条件上比较,时间越长对被告人越不利。因此,前罪判处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在1997年9月30日以前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否构成累犯,适用修订前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1997年10月1日以后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否构成累犯,适用修订后《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偷狗构成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可能是属于累犯的,侦查机关一般是不会批准取保候审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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