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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次行政处罚是否构成累犯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前两次行政处罚是否构成累犯

不是。行政处罚并不是刑事处罚,不管行政处罚多少次都不会构成累犯的。

《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二、同一单位两次行政处罚间隔多久

同一单位两次行政处罚间隔,法律并不限制,只要符合处罚要求,可随时处理。

《行政处罚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行政处罚并不是刑事处罚,所以前后两次行政处罚并不会构成累犯,构成累犯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下才会的,对于同一单位两次行政处罚间隔多久这个没有规定。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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