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济南市公安机关公务员招考条件
一、招考范围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1年2月18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78年2月18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东常住户口的大学专科毕业生(含山东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专科毕业生)。
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
二、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2月18日-22日
报名网址:济南人事编制信息网(www.jnrs.gov.cn)
中国济南人才网(www.cn-jnrc.com)
报考人员按照《2009年济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要求登陆指定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下载打印《济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每人限报一个部门和职位。
(二)目测和资格审查
2月20日至23日,报考人员本人到济南人民警察职业培训学院(历城区仲宫镇南侯村301号、济南市看守所东邻,具体乘车路线见《报考公安机关考生目测和资格审查地点乘车路线》)进行目测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一12:00,下午13:00一17:00。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
参加目测和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济南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报考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目测和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交纳考试考务费120元(每人每科40元),并于2009年3月10日-14日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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