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上海地区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具体量刑标准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l)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3人次以上的;

(2)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卖淫的;

(3)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患有比病的人、孕妇成连你雅n快治方阵的;

(4)利用职权或者从属关系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因卖淫、嫖娼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行政处罚,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10人次以上的;

(2)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卖淫3人次以上的;

(3)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患有性病的人、孕妇、哺乳期妇女卖淫3人次以上的;

(4)利用职权或者从属关系引诱、容留、介绍卖淫3人次以上的

(5)引诱、介绍他人到境外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境外人员到境内卖淫的。

整理者: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姚*艳律师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