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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及时的向公安机关询问是刑事拘留还是治安拘留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要及时的向公安机关询问是刑事拘留还是治安拘留

如果你的家人或朋友,在拘传十二小时后还没有回来,那么你就应当立即向公安询问,被羁押的人是否已经被刑事拘留或治安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提请批准逮捕。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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