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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少女拍写真被侵犯:强奸罪如何量刑?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案例说法】

想要在自己18岁生日时送自己一套写真,小A在某社交软件群聊中认识了摄影师林某,约好第二天到某民宿拍照,小A表示自己没有约拍过,可能动作表情会比较僵硬,林某告诉小A让她出门之前喝点小酒,可以提升拍摄效果,更自然些。小A在聊天中告知林某自己不胜酒力,一杯啤酒下肚就可能会头晕犯困。

早上两人在约好的时间到达了民宿,尽管自己早已阐明酒量不好,林某还是带了两罐500ml的啤酒,并再次告诉小A,酒后模特会更加放松,拍摄效果更好,引诱小A将两罐啤酒喝掉。小A不好再拒绝,于是将啤酒喝光,拍了几张照片后,小A醉酒,逐渐失去自主意识,林某趁机侵犯了小A,并用手机拍摄了诸多不雅视频。

事发后,林某还向朋友、同行发信息炫耀,用词不雅。小A酒醒后发现身体异样,立即打电话报了警。

【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小A在案发前并不认识林某,仅为了拍摄普通写真。事先双方都没有拍摄裸照以及发生性关系的打算,更没有性交易的意向。且小A也提前告知了自己的酒量。

摄影师林某称:与模特发生性行为是行业内的一种潜规则,且小A明知自己酒量有限,还同意饮酒,说明是自愿发生行为的。

林某在法庭上对小A表示仇恨,无意认罪,一审法院认为,应当从重处罚。林某违反了妇女的意愿,诱导妇女醉酒,导致妇女失去反抗能力,并之发生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律师普法】:强奸罪一般如何量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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