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装"高富帅"骗钱骗色,网络诈骗怎么判刑
【案情简介】
不惑之年的美-凤(化名)是武汉某公司员工,虽然未与丈夫离婚,但两人已长期分居。2015年5月份一天,一个呢称“痞子温柔”的男性网友加了她的QQ号。“痞子温柔”自称姓白,在武汉某单位工作。没过多久,白某频频与她联系。刚开始美-凤有些拒绝,可慢慢地,对方的幽默文雅、温柔体贴打动了她。白某凭借出手不凡的花费,柔情甜密的关怀,近一米八的身高,很快俘虏美-凤的芳心,两人很快从热聊网友发展到同居男友。不久,白某主动提出结婚要求,并带她去汉阳看房。早就想重新开始新生活的美-凤喜出望外,当白某提出共筑俩人的“爱巢”时,美-凤没有半点怀疑。没想到,从6月份至7月初,白某以“房屋地下室修整、安装地暖、安装防盗系统、女儿需要医疗费”等理由,将美-凤多年辛苦积攒的十万元积蓄搜刮走,然后白某就彻底在美-凤的视野中消失了。
2015年7月18日,美-凤(化名)苦寻近半个月仍不见白某的踪影,便向武汉市东新公安分局关东派出所报警求助。
处于浓情蜜意阶段的恋人怎么会失踪呢?刑侦民警张*官接到报案感觉到十分蹊跷。警方来到白某所说的单位调查发现查无此人,进一步证明的民警的判断:这个白某有问题。在进一步调查中,民警揪出了白某的“狐狸尾巴”:该人有诈骗嫌疑。同时张*官又陆续接到好几位女士的报警,均称白某涉嫌诈骗。此时,美-凤才醒悟过来,所谓的“如意郎君”竟然是专门诈骗女子感情的惯犯。据了解,被骗女子达数十名之多,涉案金额近三百万元。
经过细密梳理,张*官揭开了白某扮伪“高富帅”专骗情感失落女子的丑恶嘴脸,也揭开了其屡试不爽的诈骗手法。白某先办理一个假工作证,冒充干部身份,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打消受骗女子戒心。然后是猛造浪漫暖情戏,被骗女子反映,白某很会哄人,嘴也很甜,尤其会制造浪漫气氛,他曾在受害者上班期间众目睽睽之下将一大把鲜红玫瑰送至其眼前,直把受害者陶醉迷恋。而且白某还会做饭菜,经常做一些可口的饭菜送至受害者手中,让她们的情感壁垒彻底打破。见时机成熟,白某便以结婚为诱饵,以装修婚房为理由,从受害者处榨取钱财。一旦受骗女子被“掏空”,白某便彻底消失。
为了捉住这个感情骗子、害人的诈骗犯,民警根据白某的猎艳作案规律,乔扮成“白富美”情感失落女子,在网上主动接近呢称为“痞子也温柔”的白某。通过一番努力,白某果然中计了,经不住诱惑的他开始频频与张*官通话,经过一番热聊,早就欲火焚身的白某急切地要求见面。3月26日,警方将自投罗网的白某抓获归案。
警方表示,今年37岁的辽宁沈阳人白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据了解,至抓获归案时,其诈骗所得资金已全部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白某嫌诈骗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资料来源:太原新闻网
【法律解读】
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诈骗案件的几个具体问题解释如下: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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