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读我国诈骗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综合中*社、中时电子报、东森新闻等台媒2月16日报道,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警分局当天表示,黄姓女教授被骗的部分资金在台湾的ATM(自动取款机)被取现,另发现部分款项以网络银行方式转账,嫌犯使用的QQ账号IP地址位于台湾。
台中警方称,大陆依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通报台警方追查诈骗集团成员。台湾有关方面为此组成专项小组,报请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指挥侦办。
警方追查发现,刘-男等8人组成的诈骗集团,犯案期间利用人头电话及大陆通讯软件QQ、微信等为主要联络工具,企图规避查缉。
警方15日兵分多路搜索,在台中西屯区一处办公大楼将7男1女共8人逮捕,现场查获网络设备及地下汇兑电联软件等赃物和证物。
嫌犯已被依诈欺罪嫌移送法办。
【诈骗罪的处罚标准】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我国刑法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规定的共同打击犯罪的合作范围,
双方同意采取措施共同打击双方均认为涉嫌犯罪的行为,着重打击下列犯罪:
(一)涉及杀人、抢劫、绑架、走私、枪械、毒品、人口贩运、组织偷渡及跨境有组织犯罪等重大犯罪;
(二)侵占、背信、诈骗、洗钱、伪造或变造货币及有价证券等经济犯罪;
(三)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
(四)劫持航空器、船舶及涉恐怖活动等犯罪;
(五)其他刑事犯罪。一方认为涉嫌犯罪,另一方认为未涉嫌犯罪但有重大社会危害,得经双方同意个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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