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如何处罚危害公共安全罪
2016年上半年,在上海市松江区三新路附近的公交站,公交车司机张师傅按例停车,后面上车的一名老太从兜里掏出一张纸币,递给张师傅。张师傅忙着回答问路的乘客,也没细看纸币面额,告诉老太纸币投到投币箱里就好。
老太投入20元纸币后,便向张师傅要19元的找零。张师傅说这辆车无人售票,没法找零。张师傅解释,这20元不是自己拿了,并告诉老太可以跟车去车队取钱。老太依旧不满意,一定要张师傅先垫付19元给自己。
见老太不依不饶,张师傅不说话了,自顾自开车。老太太见其不再搭理自己,便对周围乘客说张师傅服务态度差,还想贪自己的20块钱。又过了两站路,老太太再次凑上前来,说马上就要下车了,让张师傅赶紧把钱给自己。见张师傅不理睬,而车子眼看就要到站,老太心一急,伸手便拉住了方向盘。受到突如其来的拉扯,张师傅来不及反应,正在转弯的车子向右偏去。张师傅立即脚踩刹车,将车紧急制动,车子冲上路边的上街沿后急停下来。由于有几名乘客已从座位上起身准备下车,在车辆急停时,几名乘客因惯性撞在扶手栏杆上,其中一名乘客肋骨骨折。
蒋老太的行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日前,上海市松江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律师解读】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处罚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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