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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异议是如何规定的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公安机关对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异议是如何规定的

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以上内容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整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建议到在线律师咨询网咨询专业律师。在线律师咨询网致力于为大家打造优质的法律咨询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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