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判定是故意犯罪
虽然网络空间同真实的地理空间相比,表现出鲜明的虚拟性、无国界性和非中心性,但以地域主权观念为根基的属地原则在适用于管辖这一领域发生的犯罪时依然表现出了旺盛的生命力。
法律咨询:
您好,什么是故意犯罪?
律师解答: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相关法律知识:
属地管辖原则在网络犯罪案件中的适用现状
很多国家立法相继肯定扩大了的属地管辖权
危险的先例一旦创出,许多国家纷纷效仿,以自己是网络犯罪结果地为由将管辖的触角伸向任何网络可及之处。如美国就禁止以赌博行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重要部分的安提瓜等岛国通过因特网向美国提供“远程”博彩服务,并曾在2000年判决一名在安提瓜注册成立“**体育交易公司”,并通过因特网向美国提供赌博服务的公民科-恩以21个月监禁并罚款5000美元,并进而引发了安提瓜诉美国网络赌博服务争端的所谓“WTO自由贸易与公共道德第一案”[3]。而各国亦相继通过立法承认这种管辖权。如美国先后颁布了《网上禁赌法令》、《儿童在线保护法案》等法令,甚至是美国的一些州,也相继立法。明尼苏达州的一个备忘录就明确,任何人仅仅只是在网上张贴信息,都有可能被置于明州的管辖之下[4]。又如,马来西亚国会通过的《资信及多媒体法令》规定:不受国籍限制,任何人在世界任何地方,只要与马来西亚的计算机相连实施了犯罪,即认为是在马来西亚境内犯罪[5]。如此一来,“使用人进入网络世界时即可能成为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法律规范之对象,且纵使该行为于该国系合法行为,仍可能因其他国家认为系一违法行为而需受该国管辖”[6]129。属地原则适用于网络空间的这种游刃有余的现状,如果从刑事政策的角度加以概括,可谓是一种过分包容的立法与司法选择,它使得人们越来越担心,如此多的国家都能够基于属地原则行使其管辖权,那么这种管辖权的积极冲突又如何去应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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