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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适用于量刑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1)如果被告人、辩护人对基本事实没有异议,不影响对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和罪名的认定,可以提出量刑建议。

(2)如果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情节有异议,只影响量刑而不影响对犯罪事实和罪名的认定,可以提出量刑建议。

(3)如果被告人、辩护人对基本犯罪事实和指控罪名均有异议,公诉人可以根据自己认定的事实和罪名提出量刑建议。但是,如果庭审中发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需要延期审理、变更起诉、追加起诉或撤回起诉的,就不能提出量刑建议。

提出量刑建议的时间一般分为提起公诉、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三个时间阶段。在简易程序中,控辩双方对犯罪事实和指控罪名的认识一致,且公诉人一般不出庭,因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在提起公诉时书面提出量刑建议。在普通程序中,由于案情相对重大、复杂,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往往需要经过举证、质证、辩论等庭审活动才能加以确认,另外随着庭审活动的推进,案件事实也有可能发生变化,罪名也可能因此变更,如果在起诉时提出量刑建议,则建议意见往往会因案件事实发生变化而改变,不利于量刑建议的确定性和严肃性,因此,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法庭辩论中提出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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