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抢劫罪的加重犯如何量刑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抢劫罪的加重犯如何量刑

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我国刑法具体规定了八项,每一项的认定和量刑具体情节都有所不同,八种加重犯情形如下:

一、入户抢劫

“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进行抢劫的行为。

刑法之所以对进入私人住宅抢劫要作为加重犯对待,这是因为私人住宅关系到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生活安宁,入户抢劫不仅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而且还危及公民的住宅安全。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公共交通工具”的界定,既包括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也包括对运输途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加以拦截后,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员实施的抢劫。

对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抢劫行为作加重处理,是由于这种抢劫的社会危害性大,对于社会秩序的侵害也更加严重。在刑法将个人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抽象为社会利益予以保护时,应当重视其社会性,即重视量的多数性。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是指抢劫正在使用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

刑法之所以把“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作为抢劫罪的加重犯,是因为金融安全关系到国家经济的稳定和民心的安定,而抢劫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资金,势必危及国家的金融安全,因此具有特殊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因而有必要严厉打击。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

“多次抢劫”是指抢劫三次以上(含三次),一般要求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作案。

我国刑法将“多次抢劫”多次规定为抢劫罪的加重犯不够妥当。因为作案的次数对抢劫罪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并不起决定作用,起决定作用的是抢劫的手段和侵害的对象,乃至抢劫数额的多少,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等。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

“致人重伤”既包括过失致人重伤,也包括故意致人重伤。

抢劫“致人死亡”应当包括在抢劫过程中故意杀害财物的所有的、占有人或管理人之情形在内,不应包括实施抢劫财物行为前后的故意杀人,无论是直接故意或者是间接故意。

属于以抢劫罪一罪从重论处的杀人取财行为,仅限于为了当场取得财物而当场将被害人杀死的情况。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是指假冒军警人员的身份实施抢劫的情形。“军警人员”是指现役军人、武装警察、公安和国家安全机构的警察、司法警察,不包括其他执法人员或司法人员。

刑法将其规定为加重犯罪予以严厉打击,是由于这种抢劫犯罪除了具有普通抢劫的危害性之外,还会损害军警的声誉,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

七、持枪抢劫

“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其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行为。

刑法之所以把持枪抢劫规定为抢劫罪的加重犯,是因为这种抢劫对被害人或周围群众的生命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军用物资”指除枪支、弹药、爆炸物之外的,供军事上使用的其他物资。

“抢险、救灾、救济物资”指已经确定将要用于或者正在用于抢险、救灾、救济的物资,包括正处于保管、运输、调拨、储存过程中,但已确定其为抢险、救灾、救济之特定用途的物资。

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必须以行为人明知是有这些特定用途的物资为成立条件,如果事前或者事中并不知道其特定用途,则不能构成本项的加重犯。

九、具体如何量刑

抢劫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或者迫使他人当场交出公私财物的行为。该罪是最严重的财产犯罪,也是司法实践中常见多发的一种犯罪。我国刑法第263条分8项明确规定了抢劫罪的严重情节,作为抢劫罪的加重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法定条件。

以上就是小编对抢劫罪的加重犯如何量刑所作的解答,具体而言抢劫罪的八种加重情形,至少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于具体是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还是死刑需要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及其主管心理罪过等因素。希望上述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疑惑欢迎您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