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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十六周岁因打架致人轻微脑震荡去公安局做笔录会有案底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未满十六周岁因打架致人轻微脑震荡去公安局做笔录会有案底吗

不会留下案底,一般说的案底就是刑事犯罪记录。问题不大,不触犯刑法,不属于轻伤及以上,所以后果不严重。一般是法院也就是民事诉讼,判决赔偿伤者医药费误工费什么的,在公安局则是罚款、拘留什么的。

脑震荡是医学颅脑损伤中最轻的一种,依据90两部两院《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八条本来可以定轻伤,但法医学上的脑震荡和医学上的脑震荡诊断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法医学上的脑震荡有严格的诊断标准,不像医学上好多诊断都是比较随意的,现在轻伤第八条大多数鉴定部门都不采用的,所以一般不能够上轻伤,为轻微伤。

轻微脑震荡属于轻微伤。够不上刑事处罚。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的轻微伤害案件,公安机关进行双方调解、赔偿医疗费等达成协议,还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打人者进行行政拘留、罚款等。如果赔偿达不成协议,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伤害所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治安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对于“未满十六周岁因打架致人轻微脑震荡去公安局做笔录会有案底吗”问题,未满十六周岁因打架致人轻微脑震荡到了公安局做了笔录是没有多大问题的,肯定的是不会有案底存在,这个问题就是小问题,自己赔偿点钱就可以了。你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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