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规定的遇到网络诈骗怎么判刑
网络诈骗怎么判刑:
设定了三道“门槛”,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酌情从重处罚的情节,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指挥团伙,在境外实施诈骗,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诈骗救灾款物以公益、慈善名义诈骗用“钓鱼网站”“木马”程序诈骗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负责在社会上引诱、招募人员并向诈骗集团或团伙输送,本人从中牟取非法利益,金融机构、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业务经营者等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被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利用,使他人遭受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较大的情况,意见设定了三道“门槛”。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3、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规定了10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应酌情从重处罚的情节。
同时规定,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诈骗数额接近“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相关规定中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同时明确规定,反复拨打、接听同一电话号码,以及反复向同一被害人发送诈骗信息的,拨打、接听电话次数、发送信息条数累计计算。
规定,电信网络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XX说,为严厉打击长期从事这类活动的犯罪分子,意见专门规定严格控制适用缓刑的范围,严格掌握适用缓刑的条件。
规定,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被告人裁量刑罚,在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时,一般应就高选择。注重依法适用财产刑,加大经济上的惩罚力度,最大限度剥夺被告人再犯的能力。
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而为他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提供银行卡或手机卡、提供“伪基站”设备、提供互联网接入或者支付结算、提供场所或者交通等帮助行为的,以诈骗共同犯罪论处。
此外,实践中还有一些不法分子负责在社会上引诱、招募人员并向诈骗集团或团伙输送,本人从中牟取非法利益。对此明确规定,以诈骗共同犯罪论处。
同时,意见还规定,金融机构、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业务经营者等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被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利用,使他人遭受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看了上面的内容,相信大家对于新的诈骗手段已经有所了解,在实际的生活过程中,大家应该注意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如果遇到相关的诈骗行为,应该及时的报警,并且维护好自己的利益。在线律师咨询网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专业保障您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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