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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包被撞死怎么判刑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抢包被撞死判刑

一个劫匪抢包没成功,逃跑时被车撞死了,被抢的人没有任何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

二、案例分析

(一)

今年40岁的唐建某和37岁的唐道某,18日下午,来到高新区附近寻找下手目标。见一女子拎着东西从超市走出,走进路旁一辆奔-驰车内。唐建某冲到奔-驰车旁,拉开副驾车门,将车内黑色手提包抓走。唐道某开着摩托车载上唐建某向相反方向逃离。

奔-驰车主王女士立即驾车追赶。在高新区劲力五星城附近,追上两人,在摩托车尾部撞了一下。车速过快失去平衡的摩托车随即倒地,唐建某和唐道某不同程度地摔伤。王女士拿回手提包并立刻报警,两人被民警捉获。两人因抢夺罪被判刑

今年3月,两人委托律师,以在实施抢夺中,王女士是故意开车将他们撞伤为由将王女士告上法庭。唐建某要求赔偿医药费、营养费等共计1.1万余元,唐道某要求赔偿4.7万余元。

法院认为,唐建某和唐道某趁王女士不注意,公然抢夺手提包。,王女士为保护自己合法财产免受不法侵害,紧急情况下驾车追赶两人,属于正当防卫。仅管导致两人受伤,但也是为制止两人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必要措施,此行为具有合法性,并没有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因此,王女士不应对两人所受伤害承担赔偿责任。

(二)

覃某等3人组团在高速路上抢包,逃跑时一名嫌犯被车撞死。近日,覃某因涉嫌抢劫罪在通州法院受审,另一同伙已被判刑6年。

43岁的覃某是广西人,十多年前曾因抢劫罪被判刑3年半。检方指控,2010年9月2日凌晨1时许,覃某伙同韦某(已判刑)、蒙某(已死亡)在通州区京沪高速进京方向公路34.5公里处紧急停车带处,趁货车司机吴先生检查轮胎之机,由韦某潜入驾驶室内,抢夺吴先生之妻的挎包,内有1.2万余元现金及手机等物。

吴先生称,当时他看见覃某等3名男子拿包沿着高速路进京方向跑,他追上去被对方拿着木棍围殴。当他的司机马先生追上来,3名男子开始分散跑,陆续穿过马路去翻隔离带。他和马先生也翻过隔离带,穿过对面马路后翻出了高速路,在下面的草地里从两名劫匪手中夺回了包。对于另一名劫匪,他事后才知道其在高速路上被路过的车撞死了。交管部门认定,进入高速路的死者蒙某负全责,撞人司机无责。

综上所述,不管是用什么抢劫方式,他们的本质都是抢劫,对于这种行为,我们是享有正当防卫权的,如果在劫匪逃窜的过程中被撞死,那么我们是没有责任的。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如果您还有问题,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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