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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刑与附加刑可以同时使用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主刑与附加刑可以同时使用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的种类可以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和附加刑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刑罚的使用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主刑与附加刑能不能同时使用”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刑法的规定,主刑和附加刑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刑罚的使用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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