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新闻资讯

新闻资讯

动物园老虎咬人园方是否应该担责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动*园老虎咬人园方担责,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此种责任的特点在于:第一,它是针对特殊主体动*园设立的,规范动*园的行为,明确其特殊的侵权责任,动*园通常是政府设立的,也有少数是私人设立的。第二,它是过错推定责任,与其他的饲养动物致害责任不同,动*园责任的归责不同,采过错责任原则,同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第三,它属于自己责任。与其他的饲养动物致害责任不同,动*园是就其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确切地说,是就自己没有尽到管理职责(即作为义务)承担责任,属于不作为侵权的责任。第四,它具有与一般的安全保障义务相同的法理。动*园承担责任的基础是,其开启或持续了危险,而危险的具体产生原因是保有危险动产(即动物)。

动*园动物和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差异

我国侵权责任法上对饲养动物致害责任原则上采无过错责任原则。但是,对于动*园的动物致害采过错责任原则,同时通过举证责任倒置适当调节。因此,与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存在较大差异,动*园的动物致害责任的构成要件的差异性表现在:第一,动*园具有推定的过错;第二,不能证明其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第三,动*园没有尽到管理职责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从以上三个特殊要件分析,所谓推定过错,表明动*园对其已经尽到了管理职责应当负有举证责任。如游客擅自翻越栏杆靠近猴子被抓伤,动*园需要举证其对此行为进行了劝阻方能免责。看管义务可以确定为动*园的主要管理职责,应当根据在具体情况下一个谨慎、小心的动物保有人的标准来确定,不能要求其尽到所有的注意义务。具体而言,动*园的看管义务取决于动物的种类、特征和其他情况,当然,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可能对其动*园的管理职责作出了规定,此时就要适用该规范性法律文件。

以上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整理的知识,谢谢您的阅读,想了解更多内容,请继续关注在线律师咨询网。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2348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微信号

weixin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