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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处罚与不予处罚有什么区别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免除处罚与不予处罚有什么区别

不予处罚和免于处罚在法律上是有区别的,主要在于:

(1)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①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处罚机关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和能辨认或者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应对实施的违法行为负责,接受行政处罚。

②不满14岁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因其未达行政处罚责任年龄,不予处罚,但要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④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免予处罚

免予处罚是指因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法定事由存在,行政执法机关对某些形式上虽违法但实质上不应承担违法责任的人不适用行政处罚的行为。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免除处罚这个已经存在着法定的事由,然后对方是产生的违法行为,但是实质上是不应承担违法责任,所以说就可以免于处罚,不予处罚这个主要是针对于法定原因而免除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TAG标签: 行政处罚 行为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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