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计入分摊面积的共有建筑面积包括:
1、各产权户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配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以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具体分摊面积以每栋公示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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