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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章书院教官涉案,恐吓威胁会被判刑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豫章书院教官涉案,恐吓威胁会被判刑吗

目前公安机关仍然对该案件进行侦查,负责案件侦查的警方表示,案件侦查结束后会向社会公布侦查的情况,依法对涉事人员进行处理。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通过暴力的手段恐吓、威胁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情节不严重不构成犯罪的,情节严重是会构成刑事犯罪的,按打击报复证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八条 【打击报复证人罪】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通过暴力的手段恐吓、威胁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情节不严重不构成犯罪的,情节严重是会构成刑事犯罪的,按打击报复证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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