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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吨冷冻肉走私判几年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10吨冷冻肉走私判几年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五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什么样的走私行为构成犯罪

第一百五十四条下列走私行为,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

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

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

、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

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第一百五十五条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依照本节

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

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

数额较大的;

(二)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

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

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三)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的。

以上就是小编对走私猪肉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走私普通物品属于逃税偷税的行为,情节恶劣需依法处罚或判刑,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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