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逃逸负全责怎样量刑
一、因逃逸负全责怎样量刑
只要不是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什么意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做的是报警,等待交通警察来进行责任认定,如果造成了人员伤亡的,积极进行赔偿,取得受害人或者家属的谅解,一般情况下法律都会进行宽大处理,但是交通肇事后一旦逃逸了,事情就变得不那么简单了。如果您还希望了解更多法律咨询意见,欢迎您登录在线律师咨询网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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