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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犯罪未退赃怎样量刑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传销犯罪未退赃怎样量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分子未退赃的,由公安机关进行追缴,法院会依据犯罪情节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一般原则】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二百二十四条 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传销中的组织领导行为怎么理解

1、在传销启动时,实施了确定传销形式、采购商品、定规则、发展下线和组织分工等宣传行为的;在传销实施中,积极参与传销各方面的管理工作,例如讲课、鼓动、威逼利诱,胁迫他人加入等,均属于组织、领导者。

2、“组织”行为应当作限制解释,即指该组织具有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有独立的组织体系,有独立的成本核算。因此,在一个传销组织中,所谓组织者只包括合伙人或公司股东,除此之外的人不应当作为组织者加以处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分子未退赃的,由公安机关进行追缴,法院会依据犯罪情节量刑。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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