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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假货如何处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出售假货如何处罚

商家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怎样处罚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不构成犯罪的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主要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出售假货是否属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出售假货并不属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出售假货构成的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十六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二)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以上就是在线律师咨询网小编对“出售假货如何处罚”所进行的解答,可知商家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怎样处罚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不构成犯罪的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主要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在线律师咨询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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