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两个罪怎么量刑
一、 一个人两个罪怎么量刑
根据法律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实行“先并后减”的数罪并罚。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一个人两个罪有没有可能判缓刑
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并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法律对于犯有多项罪行的犯罪嫌疑人的处罚方式还是比较重的,会优先选择其被判处刑罚最重的罪行之后,再在该罪行刑罚上酌情的进行增加, 有类似情况的当事人最好请及时联系律师,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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