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缓刑,事业单位人员判处缓刑要被革职吗
什么是缓刑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间内(即缓刑考验期限),根据被告人是否有法定情形来决定是否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刑罚制度。它的特点是在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的同时宣告其刑罚暂不执行,但又在其缓刑考验期限内保留执行原判刑罚的可能性。如果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相反,如果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就会被撤销缓刑,对原判刑罚予以执行。由于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有法定情形,就会被撤销缓刑,对原判刑罚予以执行,故对缓刑考验期限的确定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大意义。
事业单位人员判处缓刑要被革职吗
事业单位人员判处缓刑是否一定要开除公积并没有明确规定。
2017年6月1日后,对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缓刑的,根据《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纪律处分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50号),参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开除处分;对非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缓刑的,可不作开除处分,处理办法按照上(一)点的规定执行。今后国家有新的规定后,按新的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被判处缓刑,在缓刑期间悔改表现好的,缓刑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继续安排在原单位工作,其技术等级确定及工资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现岗位与原从事的岗位相同的人员,参加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的公共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的,予以核发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现岗位与原从事的岗位不同的,应参加现岗位的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考试合格后核发给岗位初级岗位证书。取得证书后,如所在单位已开展评聘分开工作,可申请聘任初级工岗位同时降低薪级工资三级。满五年后,对于表现良好的,可申报原所在等级的技术岗位考核,考试合格的,核发相应的等级岗位证书并可申请聘任。如所在单位未开展评聘分开工作,应按初级工岗位同时降低薪级工资三级的标准兑现工资。满五年后,对于表现良好的,可申报参加原所在等级的技术岗位考核,考试合格的,核发相应的等级岗位证书并兑现工资。
在缓刑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人事部人核发〔1989〕2号文件规定,在缓刑期间不能办理退休手续,继续按缓刑期间的标准发放生活费。待缓刑期满后,符合政策规定且单位同意收回的,按本文上述条款原则精神先确定其相应职级及工资待遇,之后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缓刑是否开除公职是由单位决定,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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