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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买房6年之内都不会贬值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2013年2月14日,40岁周至男子王-力(化名)发现妻子不回家,继而发现“第三者”插足,心存狐疑的他带着13岁的儿子去做DNA鉴定,发现非自己亲生。震怒之下,王-力将妻子李-玫(化名)告上法庭诉讼离婚,并诉“第三者”侵权。2014年4月1日,这起状告“第三者”案件在当地法院开庭审理,引起市民热议和关注。原告王-力坚称,是“第三者”破坏了他的婚姻,一定要讨个说法。

“走在街上,我甚至能感觉到别人在议论,但事已至此,我必须要个说法,我没做亏心事不怕议论。”2014年4月9日8时,王-力已经在周至县人民法院门外等了半个多小时。王-力说:“一审休庭后,我每天习惯性地来法院询问一番,期待着早日能有新的消息。不等到一个结果,我就没办法开始新的生活,更忘不掉过去。”此案能否早日结案,在王-力心里已经成了他走向未来的障碍。

案情回溯

诉讼离婚后他再诉“第三者”索偿

2014年4月1日8时,周至县人民法院门口。王-力与自己63岁的父亲已经在等候。“通知的9点开庭,在家里坐不住就早早来了。”王-力的父亲说,2013年11月25日,经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王-力与李-玫协议离婚。此后的三四个月,王-力及家人就在为起诉“第三者”侵权而奔波。“现在我们家里其他事情也顾不上了,其实我也帮不了儿子什么忙,只能是陪着他给他宽宽心罢了。”

“在起诉书上我是这样写的:要求被告支付原告其子2001年3月至2013年2月期间的抚养费10000元,并要求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且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王-力说,离婚案办完以后,他就到当地法院起诉“第三者”孙-强(化名),到了年底也没有立案。“整天往法院跑,上诉成了我唯一的事。”王-力说,离婚后他再也没和李-玫联系过,儿子航-航(化名)此前还可以在网上聊天,现在一点音信都没有。

“我多次去法院询问情况,立案厅的工作人员都劝我别跑了,有结果法院会通知我的。”王-力指着手中一个记事本上一些相关记录说,就算够不上立案条件,也得给下个不立案的裁定吧?法院工作人员的劝说他根本听不进去,仍执着地一趟趟往法院跑。

2013年12月19日,周至县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认为,王-力起诉孙-强所依据的医学鉴定报告只显示两份遗传标记相符合,并未载明鉴定结论,也没有说明航-航与何人的遗传标记相符合。周至法院最终以证据不足等为由不予立案。

“我不死心。”王-力向当地法院递交申请,上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2月25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裁定认为:“本案中上诉人向原审提起诉讼时,有明确的被告、事实和理由以及诉讼请求,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符合立案形式审查要件……撤销周至县人民法院的不予立案的裁定……本案由周至人民法院受理。”

“起诉第三者的案件比较少见,法院慎重也是对的,咱们也能理解。”一位法律志愿者说,此前也见过起诉第三者的案子,但是大多数都是女方起诉“小三”。

庭审焦点

是否一事两诉七组证据被告皆不认可

2014年4月1日9时,王-力诉“第三者”孙-强一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被告没来,只是委托代理人出庭。”法庭外,王-力的父亲对记者说。

当天11时30分,庭审结束。“对方对于我们提供的七组证据,一样都不认可。”王-力说:“提出让我联系到孩子,我当时就很生气。这件事对孩子的伤害已经很大了。现在根本没有必要再把他扯进来。现在只要采出‘第三者’的血样或者头发,做出来的这个数据与我提供的标示为孙-强的遗传标记的数据完全吻合,他肯定是娃的亲生父亲!”

“本案原告起诉一共两项请求,第一项要求被告承担航-航从出生到十三岁的抚养费。第二项请求,被告支付原告精神抚慰金50000元。”原告代理律师赵*松认为,作为原告方,本身并没有义务去替他人的亲生子女承担抚养义务。其次,在这个事情过程中原告妻离子散,家庭破裂,对原告的精神、生活、工作都造成了一定影响。究其根源,与被告即所谓的“第三者”有关系,因此,索要精神抚慰金是有法律依据的。“从法理上来说,原告没有义务替被告对其子尽抚养的义务,但是实际上原告已抚养了孩子13年,并产生了费用支出。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被告应当对原告所支出的费用做一定承担。”

据原告方介绍,庭审过程中,原告方出示了七组证据:包括航-航的血型鉴定和DNA亲子鉴定报告、原告前妻和被告孙-强长期通话的电话通话详单、一个关于王-力去鉴定机构做亲子鉴定的视频、四个证人关于采集被告毛发过程的证言、原告王-力因此事受精神打击患抑郁症的相关病例等。

“面对七组证据,被告方均表示不认可,认为王-力提供的证据不能充分证明孩子是被告的亲生子,其次,认为孩子的抚养问题在此前的离婚案中已经起诉过了,在本案中再次起诉属于二次诉讼。此外,本案对被告造成了一定影响,被告方保留对原告恶意诉讼的诉讼权利。但对方并未向法庭提供任何相关证据来反证被告与本案没有直接关系。”赵*松透露,除上述证据之外,原告方还有4位证人出庭作证,证明原告在发现其妻子和被告之间的关系之后,和他的几个朋友找到被告,采取被告毛发以及对毛发进行鉴定的整个过程。

庭审过程中,被告不认可原告出具的所有证据,原告一方当庭向法院提出请求被告提供血样、毛发做出原告的遗传标记数据与原告证据中的数据比对。

“法庭同意这个申请吗?”记者问道。“针对我提出的申请,法庭表示要经过合议后再行通知结果。”王-力说,由于被告当场表示不配合,庭审僵住,随后庭审中止。

“对于被告称本次诉讼中关于抚养费为一事两诉的说法,我不认可。”赵*松向记者提供了航-航就读的学校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以及航-航13年生活费的清单,他说,市中院在王-力与李-玫离婚案调解书中写得很清楚:孩子以后归女方独自抚养,费用自理。并未涉及到王-力对航-航13年来的抚养费。

法律界探讨

情感上同情原告法理上亟待完善

庭审当天,记者一行前往所谓的“第三者”孙-强住处,一名工作人员称,孙-强去市里开会了。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到孙-强,他在电话中只说了一句:“用常人的思维想一下,王-力就是胡搅蛮缠的。”

而在王-力起诉李-玫离婚一案中,孙-强曾对媒体表示:只要法院要求,他愿意去做DNA鉴定。“周至这个地方不大,发生这样的事,人家能不议论吗?我的父母和家人都不堪其扰,为此我父亲都住院了。”4月10日下午,孙-强通过电话告诉记者,开庭当天因为有事,他就委托代理人出庭,没想到他没出庭,竟遭到如此“热议”。

“自己平时就在学校,工作也比较忙。但现在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我的朋友、同事都不愿意和我接触,有意识疏远我,正常工作都受到很大影响。”孙-强表示,虽然王-力已与李-玫离婚,他还是愿意配合做鉴定,但航-航未成年,现多方努力也联系不上孩子。

“现在联系不上航-航怎么做鉴定?他私下做的鉴定,我不认可。”孙-强说,现在自己的家庭因此事也不得安宁,他也希望此事早点了结。

“他认为孩子和我有血缘关系,最后鉴定出来如果不是这样,而两个本来好端端的家庭因此而破裂,谁来为这个结局负责?”孙-强激动地说,庭审之后这段时间,他每天都接到很多陌生来电,正常工作和生活都被打乱了。他表示,现在案件处于审理阶段,他听候法院判决,其他不便多说。

当记者采访有关法学界人士时,他们都表示,此前在案例中听说过女方诉“第三者”侵犯其配偶权的。男的诉“男小三”,几乎没听过。

记者查阅有关资料了解到,在四川曾有一起类似案例,丈夫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妻子离婚后,妻子却一纸诉状把“第三者”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第三者”停止侵犯其“配偶权”。当地法院判被告停止对原告人格利益的侵害,并赔礼道歉。

“‘配偶权’只是在我国《婚姻法》修改的过程中被作为一种权利要求提出来,并没有被修改后的《婚姻法》所确认。”陕西省社科院副研究员屈*东说,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规定,其赔偿请求的对象限于离婚案件中的另一方当事人,而并非‘第三者’。”

“原告讲述如果属实,那么根据原告讲述我认为此案应该解释为被告不当得利比较妥当,但是不当得利又不仅是被告一人得利,李-玫也应该是此案的被告之一。”有律师表示,王-力诉“第三者”案件,缺少一个被告。也有律师认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人格权益作为一种民事权益,当然也包括人格权利和人格利益。我国婚姻法虽未规定“配偶权”,但原告对其合法的婚姻依法享有作为配偶在精神上的安宁与自由这一人格利益。因此,原告的这一人格利益应受法律保护。

关于起诉所谓的第三者索要抚养费,律师张*昌认为,从血缘关系上,有可能所谓的“第三者”孙-强是孩子的生父,但是在法律层面以及事实层面上,王-力是孩子的父亲。“父亲不仅是血缘上父亲,诸如领养的孩子,生活中形成实际的父子关系,都是父子。”张*昌说,如果起诉第三者返还抚养费,必须要从法律上确定“第三者”是孩子的父亲,必须完成“孙-强是孩子父亲”的一整套法律程序。

“王-力的遭遇确实令人同情。放眼我们身边,因‘第三者’插足离婚的案例越来越多。我个人在此再次呼吁,只要婚姻当中有‘第三者’插足的事实,不管对婚姻是否造成损失,《婚姻法》中应该给予相应精神赔偿的责任的相关规定。”张*昌说。

情感专家

现代男女进入婚姻应“培训上岗”

王-力与李-玫原本是一对本分的农村青年,在距离县城13公里的老家生活,尽管不富裕,但是他们却很满足。后来,李-玫在县城一家民办技校当老师,王-力留在农村。他们的距离由此拉开。

“她平时很少回家,后来我发现她传呼机上有人和她联系非常频繁,但我并没多想,认为是工作上的来往。当时那个人就是学校的一名老师,即‘第三者’孙-强。她解释只是同事关系,我信了。再后来,也有人开玩笑说,我儿子跟我长得不像之类的话,我都没有往心里去。”王-力说:“2013年情人节李-玫没回家,才引发后来的DNA鉴定和打官司。”王-力回忆自己的婚姻,接连用“太失败”来形容。他认为是自己无原则地忍让导致今天的局面。“不止一次离家出走,但是那时为了孩子,我就原谅了她。但是现在看来,婚姻不是一味忍让就能经营好的。”

“我现在已经妻离子散,也没啥顾忌的了。结局如何我根本没想。”王-力认为,“事情已经走到这步,收不回来了,只能往前走。”王-力13年的婚姻最终失败,究竟问题出在哪里?知名情感节目主持人力-闻认为,“首先是婚姻有问题,所谓的‘第三者’才能插进来。”力-闻说,对王-力的遭遇,大多数人都是报以同情态度,但是我们更应该反思我们现在的婚姻:目前很多人的婚姻观念有误,认为婚姻就是搭帮过日子,很多婚姻组合更多仅为物质上相匹配,没有考虑到双方精神匹配。力-闻说,现代婚姻中,很多都不具备遭遇坎坷的防御机制和忍耐、化解能力。一旦遇到问题,婚姻就很容易走向破裂。

“婚前没有思想准备,也没有接受过任何教育,把婚姻的经营想得非常简单,处理婚姻中出现的问题的能力非常弱,这些事都值得我们深思。”力-闻建议,夫妻双方共同建立学习型人生,与时俱进,不要排斥社会的发展,也不要沉溺在“苹果皮式”的欢乐中凑活过日子,这都是对婚姻不负责任的态度,也为婚姻埋下隐患。

“社会上有各种各样的培训,但是对人生最重要的两件事没有任何专业培训,即婚姻和育儿。我们都是在最应该重视的地方,以业余水平‘在岗’。”力-闻认为,王-力的事情看似个案,实际上反应了很多年轻人的婚姻现状,尤其是农村青年到城市打工后的婚姻问题。呼吁社会关注婚前“心理教育”及“处理问题”的技能。

“他有勇气通过诉讼的途径来维护尊严,出发点值得认可。但一定要严格在法律范围内办事,尊重法律结果,抓紧时间一切向前看。”力-闻说,希望王-力能从此事中尽快走出来,开始新的生活。(记者任-娜实习生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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