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戒故意犯罪
**来书这节经文对我真是一个好警戒。过去有人说,不能拿耶-稣的血当水龙头,脏了就去洗一下。比喻虽不是很恰当,但也表达了这个意思:不能轻视主的宝-血。不能把他的宝-血当作平常。而且,不要任意妄为,随意犯罪。
大卫在一篇诗篇中说:“谁能知道自己的错失呢?愿你赦免我隐而未现的过错。求你拦阻仆人,不犯任意妄为的罪。不容这罪辖制我,我便完全,免犯大罪。”(诗19:12-13)一个属灵人一定是受约束的人,他的生活是不自由的。就象马被上了嚼环,就可以顺服,不能任意而为。(雅3:3)但是,在罪里不自由,他却在灵里面有自由。相反,如果我们在生活上,在罪上很自由,没有“嚼环”,在灵里就不会自由,那个属灵的新生命就彰显不出来。我发现自己太自由了,没有约束,缺乏管教。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想做什么就不做什么。我求神让我能做一个不自由的人,过受约束的生活。
那么,我们犯罪,神拦阻不拦阻?当我们贪享罪中之乐时,我们的心灵就麻木了。神拦阻我们也听不见,也感觉不到。那时我们根本不祷告,或者祷告也达不到神面前。神那微小的声音(王-上19:12)我们怎么能听得到?“在他们身上,正应了以*亚的预言说,你们听是要听见,却不明白。看是要看见,却不晓得。因为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发沉,眼睛闭着。”(太13:14-15)。是什么蒙了我们的心,让我们耳朵发沉,眼睛闭着。还不是罪。当我们陷在罪中的时候,就与神远离了。如果我们执意要犯罪,神就会事后管教我们。我们就要为罪受应有的惩罚。
我们靠着信来到神面前,也要用自己的行为与信心并行,这样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雅2:22)。否则,天天喊着因信称义,在私下里却不付任何的代价,最后还想得天国的赏赐,那才是自欺欺人呢。
箴22:3通达人见祸藏躲;愚-蒙人前往受害。“见祸藏躲”就是戒除可能犯罪的条件、场合、机会等等,也就是说,不给魔鬼留地步;并且,还要积极灵修、过属灵生活。如果夏-娃不和那古蛇攀谈,也不会被诱惑犯罪。“见祸藏躲”需要我们时时警醒,又有智慧。知道自己在什么样的条件下容易犯罪,就要戒除,提前防范。如果我们明知故犯,那就成了前往受害的愚-蒙人了。圣经里这样说,真是恰如其分。
其实,我们不能离弃罪,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不恨罪,不厌恶罪,反而视为一种享受。经上说:“连那被情欲沾染的衣服也当厌恶。”(犹1:23)所以,要恨罪、忌邪,与罪有关的都当摒除。求神来改变我,让我有恨罪忌邪的心,不给魔鬼留地步,凡上帝所不喜悦的,让我也不喜悦,凡上帝所恨恶的,让我也恨恶。阿们!
本文由在线律师咨询网发布,不代表法律援助中心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s://www.flyzz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