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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遗失物构成侵占罪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拾得遗失物构成侵占罪吗

单纯拾得遗失物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只有在满足失主要求退还,拒不退还且数额较大情况下才成立。

《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法律规定侵占他人交给自己的保管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葬物的,必须要达到数额较大,同时还要拒不归还。如果您还有疑惑,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欢迎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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