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犯罪怎么认定
网络诈骗犯罪怎么认定
由于网络诈骗犯罪可以不亲临现场的间接性特点,表现出形式多样的网络诈骗犯罪。
1、利用网上拍卖实施的诈骗犯罪。首先,不法分子会发布各种低价虚假的商品信息;其次,通过电话或QQ花言巧语骗取订金;再次,设置连环陷阱,使买家越陷越深;最后,当骗局败露,卖家拒不退款或消失无踪,而买家大多是付款后收不到商品或收到的商品不如卖主所承诺的那样值钱,或干脆一文不值。
2、利用收货地与受害人住处的空间差实施犯罪。犯罪分子为了将货款骗到手,就故意将货发到离受害者住地有一定距离的地方,使受害者必须委托他人提货,无法亲自验货,犯罪分子无须兑现“货到付款”的承诺,便可轻易骗到货款。
《“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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