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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爆炸罪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爆炸罪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爆炸罪,是指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死杀伤不特定多人、毁坏重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相关说明

一、本罪的犯罪构成、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害客体为不特定多人的安全及公私财产利益。客观方面表现为用引发爆炸物或者其他方法制造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以爆炸方式故意杀死特定个人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而不以本罪论处。二、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本罪的,应负刑事责任。三、本罪行为是一种极为危险的犯罪行为,一经实施即会造成严重危害,因此,爆炸行为即使未造成严重危害结果,只要危害公共安全,即构成本罪。已造成严重后果,作为加重情节考虑。四、十年以上量刑的数额“重大损失”标准,一般为5万元以上。五、本罪与故意用爆炸方法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区别,主要看是否有特定对象,是特指某个主体,还是会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公共安全。本罪同“危险物品肇事罪”的区别,一是故意,二是由于违反规定的过失行为,两者不可混淆。

爆炸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划分

两者界限应以是否符合法定构成要件为标准。根据本条的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就具备爆炸罪全部构成要件,即为既遂。如果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应按《刑法》第115条作为爆炸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罚。至于爆炸罪的未遂,从立法精神看,该罪是举动犯,不存在实行终了的未遂。因为爆炸行为已经实行终了,在一定条件下就足以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的安全,无论是否引起严重后果,都是既遂。爆炸罪未遂只能发生在爆炸行为尚未实行终了的阶段,比如刚着手引爆或者在引爆过程中,被人发现夺下炸药,使爆炸未能得逞。这种情况属于未实行终了的爆炸未遂。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家庭,即使你不为自己着想,也应该为自己的家庭考虑一下,自己犯了罪,自己的家庭就会减少经济来源,子女得不到好的教育,那么这个家庭就完了,所以我们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不要去犯罪,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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