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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正单位犯罪有哪些种类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纯正单位犯罪有哪些种类

(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2)逃汇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单位;

(3)扰乱市场秩序罪特殊主体的有虚假广告罪、串通投标罪;

(4)强迫职工劳动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

(5)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有资格从事血液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6)私分罚没财物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具有罚没权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

(7)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条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在司法实践中纯正单位犯罪的类型包括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逃汇罪、扰乱市场秩序罪、强迫职工劳动罪、私分罚没财物罪等。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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