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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人有哪些分类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共犯的分类标准:
国外刑法通常按分工进行分类,分为正犯(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我国刑法主要按共犯作用进行的分类,适当考虑了分工。按此标准将共犯成为四类,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
一、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呑、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共犯论处。
二、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
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1一3条,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15号。)
事后对犯罪分子所的赃物予以窝藏、代为销售或收买的,应按犯罪共犯追究刑事责任。事前未通谋的,事后明知是犯罪赃物而予以窝藏、代为销售或收买的,应按窝赃、销赃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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