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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的规定是怎么样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意外险多少钱

一般来说,意外保障在个人年收入的10至15倍、重大疾病保障在年收入的5至8倍较合适。比如,个人年收入为5万,则建议意外保额不少于50万元,寿险保额20万元-30万元,重大疾病保额15万元-20万元。商业保险中意外伤害险费率最低廉,单纯的意外险50万元,年交保费仅700多元。但意外伤害险对疾病原因引起的保险事故是不赔付的,因此建议,视个人或家庭经济状况,投保足额意外医疗和疾病医疗保险,以保证有效的抵御风险。另外,在一个家庭中首先要给家庭主要收入的成员也就是家庭支柱买保险,其次才是未成年的子女,这样才能真正发挥保险保障的作用。

意外险的保障范围

意外险保障的意外伤害包含“外来的、突发的、不可预见、非本意的、非疾病的”等几个关键要件:

1.外来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等。

2.突发的:即意外伤害在极短时间内发生,是突发的,如车祸、触电、跌落等。像铅中毒、矽肺等职业病虽然是外来致害物质对人体的侵害,但由于伤害是逐步累积造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不属于意外事故。

3.不可预见的:保险保障的是不可预料的风险,许多保险公司的意外险条款将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等高风险运动列为免责条款,手术意外类可预见的风险亦不在保障范围。

4.非本意的即被保险人非故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楼房失火、意外爆炸等:凡是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使自己遭受伤害,如自伤、自残、自杀等,均不属于意外事故。

5.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过劳猝死、中暑或高原反应死亡,都是因为被保险人身体内部原因或与个体体质有关;脑溢血发作等因病摔倒死亡,真正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是其自身的疾病,因病摔倒是个诱因,摔倒对被保险人的死亡并不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这也就是保险赔付中所说的“近因原则”,即出现多个原因导致死亡时,往往以导致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作为赔付依据。

意外险多少钱?意外险有很多种,不同保险公司给的意外险保障范围、理赔标准不同,那么意外险购买费用自然是会不一样,具体要询问保险公司。购买意外险了而发生意外却无法拿到该有的赔偿,可以来法律援助中心找律师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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