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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停止形态的特征是什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犯罪停止形态的特征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状态,按其停止下来时犯罪是否已经完成为标准,可分为两种基本类型:

1、犯罪未完成形态,即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中途停止下来,犯罪未进行到终点,行为人未完成犯罪;

2、犯罪的完成形态,即犯罪既遂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展过程中没有在中途停止下来而得以进行到终点,行为人完成了犯罪的情形。根据犯罪停止的原因或停止时与犯罪完成的距离等的不同,犯罪未完成形态可再分为犯罪预备形态、未遂形态和中止形态。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犯罪停止形态的特征分别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自动放弃犯罪是犯罪中止。而犯罪停止形态分为未遂和已遂这两种基本类型。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在线律师咨询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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