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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应当具备的证件有哪些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地产市场上销售商品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且按照有关的规定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销售的各种手续。

其中必须具备的“五证”是指: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怎样查看五证

这五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合法,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对于有购房商品房预售房屋的人要注意这点,购买前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证件是否齐全,合法,这样才能保证您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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