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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是自己去实施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教唆犯是自己去实施吗

教唆犯是属于教唆他人实行犯罪而自己并不参加犯罪的实施。在共同犯罪中的首要分子,有可能同时实施了教唆行为和实行行为,至于定为教唆犯还是实行犯,要根据刑法分则的具体规定定罪量刑。所以理论上,教唆犯和实行犯也可以出现并罚的情况。就算犯罪人既教唆又实行,也只能定教唆犯或实行犯中的一个罪,所以教唆犯不可能是实行犯,处罚的话可以在某一个罪上加重处罚。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实际上在司法实践当中共同犯罪,虽然将教唆犯和实行犯划分开来进行处理,但是实际上叫做饭是可以自己去实施的只是在量刑的时候,往往会从教唆犯和实行犯当中选一个来进行处罚。如果在这方面还有什么问题的,可以咨询律师。在线律师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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