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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转贷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高利转贷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这里应当指出的是,当前存在一些企业打“擦边球”的现象,即从银行贷出资金后由于未能立即投入使用而成为闲置资金,为了减少利息损失并获取一定利益,这些企业就将贷款所得资金借与他人,并收取高额利息。虽然这些企业在贷款时并未有转贷牟利的目的,但是后来其将贷款擅自借与他人,并收取高额利息的行为已经和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完全相符,构成高利转贷罪了。应属于结果犯。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高利转贷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高利转贷罪是属于结果犯,只能高利转贷的行为产生危害结果的,才地构成该罪,如果转贷行为没有危害结果的出现,不构成本罪。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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