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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滥用职权还会追究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10年前滥用职权还会追究吗

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认时效是经过十年,如果滥用职权超过十年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刑法的规定,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法定最高刑是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认时效是经过十年,如果滥用职权超过十年的,不追究刑事责任。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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