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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滥用职权行为可以累加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多个滥用职权行为可以累加吗

司法实践中,对于行为人多次实施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行为,单次所造成的损失达不到构成犯罪的标准,累计多次的损失才能达到构成犯罪的标准,其能否以累计数额定罪量刑出现较大争议。

从我国《刑法》的立法本意以及惩治渎职犯罪的现实需要出发,对于这种情形,只要没有过追诉时效的,就应按犯罪处理,即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数额应当累计计算。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这个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这样的行为的话,那么一般情况是可以累计多次损失进行构成犯罪的,但是这个目前来说还存在着一定的争议问题,一般来说,没有过追诉时效的话,可以按照损失数额的累计进行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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