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可能免除刑处吗
滥用职权罪可能免除刑处吗
滥用职权罪属于故意犯罪,主观恶性大,社会影响恶劣,免处的可能性不大。理论上讲有可能,而要定罪免处,一般来说造成的损失应在构成犯罪的临界点左右,并能有效弥补损失。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因此,对于构成了滥用职权罪在法律上需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对于免除处罚的可能性有,但是不会太高。当然当事人有良好的悔过态度,积极进行赔偿也有可能,所以大家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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