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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罚款算损失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滥用职权罚款算损失吗
滥用职权中所涉及的罚款不属于损失范围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它属于结果犯,要求主体不仅已经实施了滥用职权行为,而且该行为必须造成有重大损失。这种损失应当是滥用职权行为实施前既有的“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而不应包含滥用职权行为所滋生的期待利益。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滥用职权中所涉及的罚款不属于损失范围,在这个刑法中,所涉及到的公共国家和人民利益,这个应当是不包括滥用职权行为所产生的一些处罚的,而且滥用职权,只有达到严重地步,才会构成犯罪,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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