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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减轻处罚是滥用职权吗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行政处罚减轻处罚是滥用职权吗
如果符合减轻处罚的规定然后滥用职权就不属于滥用职权。
减轻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事由,即只有在法律规定可以或者应当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下才可能减轻。
《行政处罚法》第25条 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27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 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 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 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受到处罚的人符合减轻处罚的规定的话,这个时候是不属于滥用职权的,如果他人滥用职权这个时候还会受到处罚,是否涉及到难用职权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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