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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验收人员滥用职权如何处罚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房地产验收人员滥用职权如何处罚

依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十九条 负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建筑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出具质量合格文件或者按合格工程验收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该部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要求有哪些

1、已完成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2、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均验收合格,符合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设计文件规定及合同要求。

3、工程资料符合要求。

4、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单位工程观感质量符合要求。

6、各专项验收及有关专业系统验收全部通过(建设单位) 。

由建设单位负责向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检测机构申请各项专业、系统验收:

1) 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2) 规划验收认可文件;

3) 环保验收认可文件;

4) 电梯验收合格文件;

5) 智能建筑的有关验收合格文件;

6)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7)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建筑法的规定,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或者竣工验收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在线律师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TAG标签: 建筑法 渎职罪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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