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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体是什么

作者:律师咨询小编 发布时间: 点击:

一、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体

本罪的主体一般情况下为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因为通常情况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掌握、了解国家秘密,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构成本罪,但性质上不属于渎职罪,为方便起见本法在条文中作统一规定予以定罪处罚。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其动机则多种多样,如为了显示自己消息灵通而加以炫耀;为了贪图私利而加以出售;因贪恋女色或碍于情面而泄露;被威胁利诱而提供等等。

加重处罚事由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泄露国家秘密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泄露国家重要机密的;泄露国家秘密的次数多或者数量大的;向多人泄露国家秘密,危害严重的等。

二、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与一般的犯罪不同,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是普通的自然人泄露国家秘密的,会被给予相应的内部处分,但是是不会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如果有其他犯罪行为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更多相关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或者有进一步的法律需求,可以在线咨询在线律师咨询网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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